每次談到輕小說都會發現大家對於這個名詞有很大的誤解,原因在於台灣書局分類錯誤導致大部分的人有錯誤的刻板印象。

基本上輕小說並不是文體或文學類型,比如詩歌、小說、散文、戲劇不會跟輕小說並列在一起。

lightとnovel是和製英語,是日本出版商的創造的新概念,實際上就只是一種包裝方式、一種行銷策略的稱呼,大致上可以這樣分辯:只有出版商說這是輕小說,它才是輕小說。

為了釐清這個概念最精簡的例子就是推理小說氷菓,シリーズ原本的包裝是這樣:

在動畫化之後被做為輕小說包裝:

會稱之為”輕”小說是因為出版商刻意地以少量的文字作為單行本的單位,常見的文字數量約為7~9萬日文字。偶爾有幾本打破這個規則,像是終焉的年代記、境界線上的地平線。

另外輕小說會有比較多的插圖,甚至已經氾濫到輕小說「買插畫送廁紙」一說。買的人看到一本輕小說沒有插圖可是會崩潰的,像是 異世界的魔法太落後了6。

而且封面一開始會有數張彩頁插畫,我認為這個彩頁的地位就跟Galgame的CG一樣重要,沒有CG的Galgame不能稱之為Galgame,同樣的沒有彩頁插畫不該稱為輕小說啊。

總而言之,出版商會請畫師賦予大量插畫和控制在一本約8萬日文字上下,再以ACG相關類別的方式出品已經幾乎是輕小說行銷的固定套路。

所以不要再搞錯了,甚麼九把刀、迷霧之子、魔戒、哈利波特、金庸……通通不是輕小說。